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810-00017  

文章作者:保卫处时间:2018-10-23浏览:2899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通知如下:

1.所有机动车辆(私家车)须在校内划设的停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校保卫处将进行贴单,贴单三次注销该车辆门禁系统注册。

2.所有非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须在校内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校保卫处将进行加锁、收缴。

3.禁止从办公、教学场所和学生公寓私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校保卫处将没收充电设备,剪断电源线。

4.禁止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公寓(住户)楼道内,一经发现,校保卫处将就近搬至停车线内。

5.从即日起,校保卫处将对两校区公寓(住户)楼道内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请教职工提前处理。

文明创建,人人有责,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配合!


校保卫处   

20181023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