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安全保卫处时间:2019-09-24浏览:2129

二级学院、各部门:

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凡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开展以防火、防盗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室、数据中心机房、实验室、配电房、学生公寓、食堂等)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前,由安保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两个校区开展节前大检查,各学院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学生管理

1.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学生假期行程,逐一掌握学生放假去向。

2.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班级要召开班会,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重申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加强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各学院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树立法治意识,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和游行,远离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不浏览、不下载、不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坚决远离黄、赌、毒和各种迷信活动。

4.禁止组织学生旅游。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假期间留校学生根据校院安排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在校园内开展有益身心的户外文体活动,以文明、健康的形式过节。

5.做好学生服务工作。宣传部、学生处等部门要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为留校学生收看国庆重大庆祝活动提供场地;教务处、图书馆要为留校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场所;后勤管理处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加强公寓管理、食堂管理,确保学生住宿、饮食安全;安保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加大校园巡逻力度,提高巡逻频率,严防校园治安案件发生。

6.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假期结束后及时返校,10月7日晚各班级须召开班会,统计学生返校情况,10月8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将统计结果报学生处。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做好联络工作,了解具体情况,督促其尽快返校。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要强化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国庆期间,安保处和校园110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会峰校区电话:0550-3510021,琅琊校区电话:0550-3511021校园110平台电话:0550-35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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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4日


终审人: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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