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我的祖国”师生同台大合唱比赛的补充通知

文章作者:宣传部时间:2019-09-24浏览:752

各参赛单位:

现将“我和我的祖国”师生同台大合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根据本周学校工作总体安排,比赛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时间:9月28日(周六)19:00

地点:会峰校区水上报告厅

二、具体安排

1.抽签:9月24日10时,各参赛单位分工会主席到校工会进行抽签,音乐伴奏同时报校工会。联系人:单晶晶。

2.彩排:9月28日10:00在会峰校区水上报告厅开始进行集中彩排。其中,琅琊校区参赛师生彩排定于当日下午。请参赛人员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前往琅琊校区图书馆前广场乘车至会峰校区,晚上比赛结束后到会峰校区文学楼前统一乘车返回。

三、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歌曲难易度(20分):演唱连贯、流畅,无因不熟练而停顿或出现错误;

2.音准、节奏、歌词准确度(20分):演唱时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无误;

3.服装、服饰搭配(10分):服装、服饰与歌曲搭配和谐;

4.曲目完整性(10分):演唱完整、流畅;

5.演唱效果(30分):能用歌曲所要表现的情绪进行演唱;

6.参赛队组队符合比赛要求(10分):参赛队上场教职工数≥10人,得10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评分标准1至5项由聘请的专业评委现场打分,评分标准第6项由校宣传部、校工会和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另行现场计分。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7个,比赛结束后现场颁发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排练,按照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彩排,指派一位学生负责人协助分工会主席负责现场本单位演职人员组织协调,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各演职人员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比赛现场,听从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按照要求候场、上下场。表演结束后,及时返回现场就坐,继续观看比赛。

 

 

宣传部、工会、团委、音乐学院

                             2019年9月24日      


终审人: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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