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近三年新进青年教师观摩听课的通知(教〔2016〕52号)

文章作者:教研科时间:2016-09-13浏览:918

各院(部):

为帮助和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观摩听课及优秀教师教学示范活动,时间从校历第4周起至第16周止,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听课人员

2014年、2015年、2016年新进青年教师(已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等奖的教师可不参与此次活动)。

二、示范讲课人员

历年获得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称号的优秀教师以及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的优秀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2016年新进教师本学期参加观摩学习应不少于6次,2014年及2015年新进教师应不少于3次;每次观摩学习均应认真填写《37000vip威尼斯青年教师随堂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记录听课情况及心得体会,并及时送交院(部)存档;示范课教师、课程和时间可自行选择,但每月应至少完成1次(示范讲课人员课表见附件3)。整个听课活动结束后,每位参加听课的教师均应撰写一份观摩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及时对本学期的观摩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2.各院(部)应对新进青年教师建立教学档案,妥善保管听课教师提交的“听课记录表”和“观摩学习心得体会”,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院(部)新进教师听课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填写《37000vip威尼斯青年教师观摩听课汇总表》(见附件4)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

3.2016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应及时查阅青年教师提交的“听课记录表”和“观摩学习心得体会”,对青年教师通过观摩学习发现自身存在的教学问题进行积极指导。

4.各院(部)应督促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观摩听课活动,并将其作为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同时,学校也将青年教师观摩听课情况纳入院(部)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范围,对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示范讲课人员名单一览表.xls

附件2:37000vip威尼斯青年教师随堂听课记录表.doc

附件3:示范讲课人员课表.rar

附件4:37000vip威尼斯青年教师观摩听课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6913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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